一、都市計畫圖

二、開發範圍

位於板橋市,範圍包括江子翠段第一、二、三、四崁、中洲段、大埔尾段之部份土地,其四至範圍如下:東以臨新店溪側環河道路(不含)為界,西以臨板橋江翠北側整體開發區E區為界,南以板橋(江子翠及十二埒地區)都市計畫區為界,北以臨大漢溪之環河道路(不含)為界。

三、開發面積

總面積約21.81公頃。

四、土地使用計畫

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約8.88公頃,包括計畫道路3.13公頃、公園3.18公頃、國中小學2.57公頃,餘12.93公頃為可建築土地。

五、開發效益

()建築用地規劃:重劃後提供除可建築用地面積約12.93公頃,預計容納人口6,000人,並經由地籍整理,規劃方整建築用地。

()公共設施完善:重劃完成後,區內各項公共設施完竣,利於當地民眾使用。計有計畫道路3.13公頃、公園3.18公頃、國中小學2.57公頃,合計8.88公頃土地,可大幅節省政府徵購公共設施用地費用數億元。

()充裕地方財政:重劃完成後,由於公共設施完竣,土地方整,可刺激土地建築使用,加速地方建設,增加稅源。

()改善生活品質:重劃完成後,可提高當地生活居住環境品質,建構優美舒適的住宅空間。

六、開發作業進度

103.8.6工程75%查核經本府備查。

七、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

土地使用分區

建蔽率(%)

容積率(%)

備註

住 宅 區

 

第一種住宅區

50

160

個別建築開發

50

200

依都市更新方式辦理

整體開發

第二種住宅區

50

240

 

商業區

70

360

 

加油站專用區

40

120

 

交通示意圖

上述資料來源:新北市政府

專營 關渡平原、社子島、北投.士林科學園區、淡海新市鎮、台北港、溫仔圳、板橋江翠北側重畫區、土城暫緩開發區等區域土地買賣.合建..洽詢電話 r. 0926-5858-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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